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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公园养护成交结果公告[2025]

  2025年09月09日 12:01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179.515402 万元(人民币)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合路204号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市长丰县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5楼

  供应商名称:蓝月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丰乐河大道中南高科锦祥智能制造产业园3号楼

  成交金额:壹佰柒拾玖万伍仟壹佰伍拾肆元贰分(¥1795154.02元)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2.金额:1.7089万元。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电线。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线

  【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新城公园养护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长丰县市政园林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合路204号

  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135646868461352467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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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沛中南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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