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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吕伟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吕伟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今日惠州网 2025-04-25 08:23

  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许可对市十三届人大代表吕伟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决定

  (2025年4月24日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韶关市公安局《关于报请对吕伟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许可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许可韶关市公安局对惠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吕伟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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