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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四会法院运用特邀调解机制,

  2019年10月25日,陈甲(化名)与同村的陈乙(化名)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陈甲将四会市某山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陈乙,转让费为3万元。合同签订后,陈甲依约定将山地交付陈乙使用,但陈乙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陈甲申请暂缓支付款项并出具《借据》一份,承诺在一年后全部还清欠款。然而,等到还款期限届满后,陈乙却迟迟未将欠款支付给陈甲,经多次追讨无果,陈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乙立即支付拖欠款项及利息。

  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起诉材料后,依法将纠纷通过诉调对接中心委派给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特邀调解员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双方租赁及付款情况。经了解,陈乙对于拖欠租金的事实并无异议,并陈述其目前仍承租陈甲的土地,由于其养殖的猪只尚未到出栏及售卖时间,当前暂无能力归还款项,但希望能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归还。

  调解员认为本案事实关系清晰,标的数额不大,陈乙也有可预期的收入,且双方是从小相识的同村朋友,虽然发生了矛盾纠纷,但关系尚未完全恶化,因此调解成功的可能性较高。于是,调解员将相关情况反馈给陈甲,并从减少诉累和节省诉讼费用的角度,积极动员双方调解。

  经过多次沟通协调,zui终双方当事人就分期支付拖欠款项及利息事宜达成一致调解意愿。考虑到当事人居住在乡镇,到院机关诉调对接中心现场签订调解协议的路程较远。为做好便民利民服务,我院决定“就地”将矛盾化解,将案件推送到当事人邻近的地豆镇诉讼服务站进行处理。

  3月16日当天,双方当事人来到地豆镇诉讼服务站签订调解协议并现场申请司法确认。受理双方申请后,我院挂点该站的江谷法庭法官迅速对协议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司法确认裁定书,整个过程用时不到30分钟,且不收取任何费用,这起发生在同村同姓朋友的纠纷zui终得以快速、高效、便捷地解决。

  为深化诉源治理,让群众在“家门口”感受到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四会法院在去年4月设立了集登记立案、跨域立案、诉调对接、法官接待、法治宣传等众多功能于一体的地豆镇诉讼服务站,并在服务站设立“法官联络点”,日常除了受理院诉调对接中心推送的案件调解外,还与当地镇街的依法治理中心对接,群众有矛盾纠纷时,可到诉讼服务站寻求法律帮助,由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疏导,也可以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邀请挂点法官指导调解。

  对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经当事人申请,可通过网上调解平台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法律效力。若调解不成,可由诉讼服务站工作人员固定无争议事实,协助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引导其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实现调解与诉讼无缝衔接。

  诉讼服务站的实质化运行,既延伸了法院的诉讼服务半径,便于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诉讼活动,也有利于解决人民调解组织专业化程度不高、调解成果得不到固化等问题,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

  原标题:《四会法院巧用诉前调解机制,让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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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毅明第6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