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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不法分子利欲熏心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被提起公诉

  原标题:8名不法分子利欲熏心 买卖国家机关证件 被提起公诉

  去年轰动了整个文山的“越南生猪案”

  居然从广东省购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被告人谢某、李某、王某、李某理、蔡某、姚某、李某兴7人共同合伙出资,商议由李某向被告人董某购买广东省化州市江湖镇开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使用所购买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将无动物检疫合格证的生猪送至屠宰场屠宰。

  8名被告人所买卖的76份动物检疫合格证被公安机关依法查获。经鉴定,公安机关调取的76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中,有75份上内容为“化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验)专用(20)”与化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提供的一张A4纸上内容为“化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验)专用(20)”公章盖印印文六枚的样本为同一枚印章形成。

  9月18日,文山市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法庭开庭审理“生猪”系列案之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案,8名被告人到庭接受庭审,120余名群众旁听了该案的审理。

  在开庭审理中,首先,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人马舒宣读了“文检公诉刑诉[2018]第137号”起诉书。

  本案由文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董某德、李春某、李某理、王某廷、谢某上、蔡某昌、姚某、李某兴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于2017年10月13日向文山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文山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后,对该案依法进行审查。

  经依法审查查明:8名被告人所购买的76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被公安机关依法查获,经被告人董某德辨认自己出售给李春某的广东省化州市江湖镇开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共计76份;经过李春某辨认7人合伙期间共向董某德购买了65份广东省化州市江湖镇开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除此之外,还帮王某廷、李某理向董某德购买了8份广东省化州市江湖镇开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综上所诉,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董某德、李春某、李某理、王某廷、谢某上、蔡某昌、姚某、李某兴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己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头部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其8人的刑事责任。

  在开庭审理中,8名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如实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作案以后,我很后悔,我现在认罪悔罪,希望法官给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我认罪我悔罪,希望法官从轻从宽处罚,希望法院给一个公正公平的判决。

  法院择日判决 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根据8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择日作出判决,依法追究8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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