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辉县市工商局依法查处了两起商业******案。经查,辉县市钟亿食品批发部和辉县市城北街辉达经销部分别是百威英博(信阳)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百威”系列啤酒和河南金星啤酒公司生产的“金星”系列啤酒的辉县经销商,为促进该系列啤酒在辉县市的销量,排挤其他经营者,两经销商分别与辉县市稻香火锅城等多个饭店签订协议,以支付进店配置费用的名义进行******,不
允许饭店有竞品存在。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既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又扰乱了啤酒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构成了商业******的违法行为。
辉县市工商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依法对两经销商分别做出了1.5万元的罚款。这项查处使相关经营企业纷纷警醒,尽快调整经营策略,有效规范了辉县市啤酒行业的经营秩序。(李爱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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