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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2019-2023年定向培养西医******层次临床医学人才工作方案》和《福建省2019-2023年定向培养西医高职高专层次次医学人才工作方案》(闽卫科教【2019】47号)精神,为做好2022年建瓯市中、西医类本(专)科定向培养医学人才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参加普通高考、户籍在南平市各县(市、区)并在南平市报考的高中毕业生。

  专科:参加普通高考、户籍在建瓯市并在建瓯市报考的高中毕业生。

  ******:委托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莆田学院、厦门医学院等四所院校,在我市免费定向培养临床医学专业******生10名、中医学专业******生2名。

  专科:委托福建省专科学校在我市免费定向培养临床医学专业专科生1名、中医学专业专科生3名、针灸推拿专业专科生2名、医学影像技术专业专科生3名。

  具体定向生计划招生专业和人数指标以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招生计划为准。

  定向培养对象在校期间享受免学费、住宿费,并享受每人每年6000元生活费补助。定向培养对象在毕业后教育培训期间,可以“单位人”身份享受选派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和社会保障待遇,规培单位按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定向培养对象录取后,与建瓯市卫生健康局、签约单位(县级医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不得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毕业后由所在院校颁发相应的全日制******学历毕业******。

  专科:定向培养对象录取后,与建瓯市卫生健康局、签约单位(乡镇卫生院)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在校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不得参加全日制“专升本”入学考试;毕业后由所在院校颁发相应的全日制大专学历毕业******。

  免费定向培养医学生毕业后,按规定参加相应的助理全科医生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免费定向培养******生毕业后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建瓯市卫生健康局、市人社局考核合格,方可******聘用核准手续;免费定向培养专科毕业生当年经建瓯市卫生健康局、市人社局考核合格,采取直接考核聘用方式,******聘用核准入编手续,如在毕业后5年(含2年助理全科培训期)内,不能通过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补助。

  免费培养医学生毕业后应履行协议约定,必须在签约单位连续服务不少于5年(不含助理全科医生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和取得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时间)

  咨询电话:建瓯市总医院人力资源部 0599—3827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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